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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01章 相遇即是缘(1)

作者:愚人缘梦 返回目录

(他是谁?)


被淹死的感觉可真不好受……


一身黑衣的勾魂使者准时出现,面无表情的冷漠,勾魂镰在手,朝泡在水里的尸体上一挥,立即勾出死者的魂魄。


当灵魂脱离肉体,凰樨依旧保持着淹死的模样,披头散发,面色苍白,湿衣滴水,微露右肩,左脚穿着鞋,右边光着脚,一高一低的行走,这种乱糟糟的造型降低了她身为美人的气质,她本该貌美如花。


勾魂使者才不管她是怎么死的,以及死后的模样如何难看,他只管带亡魂下幽冥,这就是工作职责。


走过黄泉路,遇见彼岸花,渡过忘川河,踏上奈何桥,一碗孟婆汤,往事如浮云……


貌如花,命似蝶,兜兜转转一万载,还是贱如草芥的烂运气,永远都是在背叛中经历死亡的花样年华,如果问凰樨,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,她的脑海里压根就没有这印象。


“在我又投胎一次之前,我能提个问题吗?”凰樨端着孟婆汤,胸前是一把杀猪刀,她这次死在自己男朋友的手里,对方正好是屠宰场老板,矛盾起源于她不想结婚。


孟婆懒得抬眼皮,手里勺汤的动作依旧,嘴上倒是没有明言拒绝凰樨想提问的要求。


“为什么,每一次死了,我都能立刻投胎?难道十八层地狱是摆设吗?”凰樨拍灶台,震得锅里的孟婆汤晃了晃,但没洒。


“喝完就滚蛋,下一个!”孟婆道,她最恨有鬼找麻烦,还是找自己工作的麻烦。


凰樨泼了孟婆汤,破罐破摔道:“如果我不喝汤就转世呢?”


背后的亡魂没躲开,喝了一脸的孟婆汤,之后就号啕大哭,一魁梧壮汉,刀疤横肉的模样,就这么哭得梨花带雨,嗓音也是嗲嗲的,还有兰花指,就差一手帕,请自行脑补。


孟婆这次倒是抬眼了,有鬼踢场子,怎么可以放过她。


孟婆先是看了一眼倒霉的壮汉,结果是她实在看不下去了,对方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姿态,抬手让勾魂使者赶紧带走他。


“啊——”


一看到勾魂使者就尖叫,这个壮汉表现得瑟瑟发抖,犹如退无可退的仓鼠,叽叽叫,努力祈求上天的恩赐。


“吵死了!”勾魂使者用勾魂镰带走壮汉,至于去了哪里,这不是咱们的考虑范围。


壮汉不见了,孟婆才与凰樨说话,道:“这是你的汤,你泼了他,来世,他完蛋了,这世,你犯罪了。”


“谢谢,抓我吧,随便丢进什么地狱都可以,我没有意见,只要不投胎转世,你想怎么样都行。”凰樨顺便把碗也给摔了,双手还伸出来给勾魂使者扣。


“敬酒不吃,吃罚酒,上。”孟婆说。


勾魂使者一脚踹,目标是凰樨,目的地是畜牲道。


鉴于凰樨得罪了孟婆,她就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,就这样,转世投胎当了一只蚊子,然后,苦逼的生活就此开始了。


当蚊子到了第二百五十世的时候,在第一百九十九次被手掌拍死之后,凰樨再见孟婆时,轻车熟路,一碗汤,直接干,二话不说就站到畜牲道那里。


孟婆看向凰樨好几秒,她不再跟自己纠结投胎转世当蚊子的事情,主要是她已经知道撒泼打滚、讨好卖乖都没用,因为血的教训总是最好的,可最终还是没说话,只是晃了晃脑袋。


旁边的勾魂使者看到孟婆的指示,直接翻白眼,还是快步走到凰樨的身后,道:“这不是你的道,滚边去。”


勾魂使者又是一脚踢,凰樨就这么滚进了人道。


“去你的!”凰樨转世之前的唯一念头。


三秒后,回明城第一医院产房,一女娃“哇哇”落地,产妇却死了。


岁月匆匆,25年过去了。


林家有女初长成,名林夕,因为她是在夕阳时出生的,所以取名为“夕”字,不止是模样漂亮,还气质出众,有谈吐,同时又家财万贯,也不是什么回明城首富,就是一般般的有钱,最重要的是,她没有兄弟姐妹以及什么旁系的亲朋好友,唯一的外公也在前两年去世了,所以家业全归她独有,这样的香饽饽就在锅里浮着,谁不想抢先一步捞到碗里,前提是他们的汤勺得够深够大。


但是,按照生死簿上边的记载,林夕的寿命还有……


勾魂使者来了!


只是做准备,不是勾魂走。


在青山绿水之间,白云朵朵的蓝天是阳光明媚,也有各种鸟类在自由翱翔,它们忽而鸣叫一两声,或是掠过时卷起风,接连着刮动树梢的响动,与林间的同类遥相呼应,又和不同种族的飞禽走兽一块谱写山中的乐曲,这是大自然的歌唱,在这里行走,林夕的心情愉悦。


过着钢筋水泥的社交生活,偶尔外出踏青是一件多么享受的事情,也是奢侈的梦想,因为世界忙忙碌碌的,很难得忙里偷闲,林夕自然要趁着现在有空,多呼吸山林里的新鲜氧气。


溪流潺潺的,林夕站在岸边的大石头上,目测有一米多高的距离,周边的地上全是大小不一的乱石与稀疏的杂草,可能有危险,却也是一处不错的眺望远方的好地方,因为视野瞬间更加开阔了。


“小姐,您小心点。”跟着一块出来的乐莲梧担心她滑倒。


林夕心情好,喜笑颜开道:“没事的,莲梧,你也上来啊!”


“不要了,我怕高……”乐莲梧赶紧摇头晃脑,她有恐高症,也幸亏进了山林也是如履平地的,不然她早腿软说不走了,道:“小姐,天也不早了,我们回家吧?不然我奶奶她该担心了!”


“知道啦——”林夕猛地仰天呐喊,表现得格外兴奋,反倒是吓着了乐莲梧。


她们是一同长大的朋友,比起林夕的开朗乐观,乐莲梧显得拘束与胆怯。


偷偷跑出来,疯了一整天,她们是时候该回家了。


“好漂亮的美女啊!”


迎面走来的仨男人,要说他们歪瓜裂枣,偏偏长得还不错,至于说什么英俊潇洒、风流倜傥、玉树临风的修辞词就算了,顶多就是五官协调、衣着讲究、人模狗样的家伙。


“小姐,咱们走。”乐莲梧护着林夕离开。


“别着急走嘛……”这只拦路虎,称他为“甲”好了。


乐莲梧咬牙切齿,道:“大路这么宽,干嘛挡路啊?”


“你们看旁边这个……虽然差了点,但是也不错,我喜欢。”甲开始对她们评头论足。


像是甲这种自以为是的男人,她是见多了,林夕道:“麻烦让让,好狗不挡道。”


“脾气还挺辣,够味,还白……”位居中间的家伙,也就是“乙”了,他笑得格外灿***花还好看,抬手要摸林夕那吹弹可破的脸蛋,俗称吃豆腐,本来就是仗着这里人烟稀少,哪怕有路过的游客,他们也不敢随便英雄救美,道:“啊……痛痛痛……”


乐莲梧一脚,踹飞伸手过来要占林夕便宜的乙,再左右各一勾拳的突然袭击,打得余下的俩家伙头昏脑胀。


他们摇摇晃晃的,先后“扑通”的倒地,看上去摔得不轻,要知道她苦练武艺多年,可不是吃干饭的。


“给我滚,一帮窝囊废,再让我看见,饶不了你们。”乐莲梧冷眼,随即乐呵道:“小姐,我们回家吧,不知道我奶奶今天会做什么好吃的,昨天的红豆绿糕超级好吃,还有醉酒焖鸡也不错,不过我更喜欢芋头丝藕……”


以为美人为什么敢往荒山野岭跑,那是因为旁边的保镖特给力,一拳爆头都不是事,所以,以后可得擦亮自己的眼睛,小心掉进“外貌”坑里爬不出来。


她们走了,倒地的仨男人扶着伤处,嘴里哎哎呦呦的,慢悠悠地爬起来,脸上各自带着恼怒的表情,他们刚才连掏家伙的时间都没有,直接就被揍翻了,当真是什么脸都丢尽了。


“现在的女人怎么比我们还凶残?这拳头……痛死了……”一直没有说话的丙道,他可是还没调戏就先挨揍的。


拿胳膊肘顶同伴,哪里管他疼不疼,被踹飞的乙气呼呼道:“说什么说,你很有脸吗?都被她们……不是她打了!”


“我们就是技不如人,还能怎么办?”甲是赌气的说话。


眼中闪烁着不怀好意,乙说:“咱们明的不行就来暗的,怕……你哪位?”


突然的阴影盖顶,乙抬头,直接对上一双墨绿眼眸,有杀气!


由内而外的发怵,乙咽了口水,想逃离,腿脚却不听自己使唤,白瞎了没事就去健身房锻炼的汗水。


“调戏姑娘的搭讪方式用得这么老土,你们也敢出来混,洗洗睡吧!”对方说。


甲与丙并不知道乙的心境,他们只是认为对方过来找麻烦的,现在能掏刀子了,干嘛还有嘴巴说,必须从他的身上将丢失的面子通通找回来。


勾魂使者站在树下,他一直都在,望着气喘吁吁的仨男人,嘴角勾起了笑容,他算是看了一场好戏。


“我……见鬼了?”丙一说话就肚子痛,但他必须说出来,没想到,自己竟然看到骷髅头在笑,其背后还有骷髅手脚在向他挥舞。


“痛……玩角色扮演?”甲揉揉眼睛,他看到一身黑衣的男人站在树下,着装古不古怪就先不说了,夸张的是他拿着一柄弯长的镰刀,就像是死神。


乙看到,红莲业火在他的脚下熊熊燃烧,勾魂镰也有,尽管黑色衣袍沾染了这些火焰,可他的身体没有焚烧的迹象,旁边那些野草闲花什么的,它们依旧生命力旺盛,这完全就是电影里才有的特效,最要命的是,他正朝着自己而来,跑不掉了!


听说,这座山,有过大屠杀。


看到抱头鼠窜的仨男人连滚带爬,表现得狼狈不堪,就是为了活命而跑下山去,勾魂使者抬手摸摸脸,疑惑道:“我长得挺帅的嘛!”


“呵……不要脸。”


“小姐,怎么了,干嘛停下来?”


她们走得好好的,突然间,林夕猛然回了头,目光追寻着周边,试图找什么东西,乐莲梧也只好陪着她止住脚步。


“没什么,我们走。”林夕摇摇头,她也不知道自己要找什么,就是一瞬间的事,觉得自己应该回头看,明明周边很正常。


“有鬼啊——”


一阵风,不是,是那仨男人。


他们尖叫着,如风般蹿下山去,惊得周边的游客连连躲避。


这座山,本来就是旅游景点,有山有水有游客,没什么可稀奇的。


乐莲梧护着林夕,不让她被冲躲避的游客撞到,可好奇仨男人的喊话之意,道:“小姐,他们刚说什么来着?有鬼……”


“可能喝多了。”林夕打断乐莲梧的话。


“也是,青天白日的,哪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出现,小姐,再过几天就是您生日了……”乐莲梧没有多想,直接一句话转了话题。


再一次回头,嘴上也在应和着,实际上,林夕没有在听乐莲梧说话,只是任由她喋喋不休,目光游巡,背后并没有出现什么奇怪的家伙,可心里总觉得不对劲,偏偏现实是说不上来的正常,自己究竟是怎么了?


“小姐,鲜花赠美人,这送你们了。”


在林夕神游太虚的时候,乐莲梧被一束鲜花遮住了视线,红艳艳的花,颜色似鲜血般妖艳,而如龙爪般的花簇形状,在阳光下格外吸睛,明显不是玫瑰花。


花来得突然,她伸手去接,不是接,她只是先把花拿开,再看看又是哪个不长眼家伙过来搭讪,可对方已经走了,悄无声息的神出鬼没。


“莲梧,你哪来的花?”林夕是嗅到香气之后扭的脑袋,她捧着来路不明的这束花,道:“你这花还挺香的,在哪里买的?叫什么名字?”


“小姐,不是我买的,是送的。”乐莲梧将事情一说,不太开心道:“小姐,这花古古怪怪的,看得我很不舒服,我们还是丢了吧?”


林夕一把护住这束花,可能是缘分,她一眼就爱上了它,不舍得丢了,道:“别啊!这挺好看的,我喜欢,走走走,我们回家拍图片,再到网上搜搜它的名字,实在很漂亮,不是吗?”


既然小姐喜欢它,那么她直接点头说好了,乐莲梧低头,看到红中带着一点白,道:“小姐,这是啥?卡片吗?让我看看写了什么甜言蜜语……游戏开始了……游戏?什么意思啊?小姐?”


听到乐莲梧的话,林夕拿过卡片一看,上边确实写着“游戏开始了”,字迹还挺龙飞凤舞的,不是打印的,就是搞不懂它的意思,道:“不知道,我们回家吧!”